一、护照是国籍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旅行证只颁发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而具有中国国籍者。已加入外国国籍者赴华,应申请签证。
二、护照分类
中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原因公普通护照)、普通护照、香港特区护照和澳门特区护照。
(一)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通常统称为“因公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
(二)普通护照俗称“因私护照”,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两种。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地方公安机关,以及驻外使领馆和驻香港、澳门公署颁发给前往国外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中国公民。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颁发给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及持有有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海外符合条件者可向我使领馆提出申请。
(四)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颁发给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证者。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简称旅行证)是代替护照使用的国际旅行证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及其他外交部授权的驻外机关颁发给以下人员: 1、未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回内地的港澳台同胞; 2、持台湾旅行证件无法申请外国签证的台胞; 3、因时间等条件限制来不及申领护照的中国公民。
三、妥善保管使用
护照和旅行证是重要的身份证件,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并将护照或旅行证复印(带照片资料页、签证页等)留存备用。遗失护照或旅行证,应尽快向使领馆报告。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擅自涂改护照或旅行证件,将直接导致证件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有关规定,我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护照延期,请留意护照的有效期,并在护照到期之前申请换发。
四、有效期限
(一)前往中国。除法律有规定的之外,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者,可在有效期(不受6个月限制)内入境中国(大陆),而无需办理其他手续。持有效香港、澳门特区护照者,可直接前往香港或澳门特区,而无需办理其他手续。
(二)入境美国。美国移民局规定,外国人在入境之日护照通常应在6个月以上。前往其他国家也通常有类似规定。如护照有效期少于半年,建议您尽快申请换发新护照。
五、护照旅行证申请类别
办理类别 | 适用情形 |
普通护照:颁发 | 未曾持有护照的中国公民。 |
普通护照:换发 |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换发护照: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容貌变化较大,经确认确有需要者;姓名更改者。 |
普通护照:补发 |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而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者。 |
普通护照:加注 |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国内户籍登记姓名发生变更。 |
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 | 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或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因公常驻人员。 |
因公护照:补发因公护照 | 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因公常驻人员。 |
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 具有中国国籍、原持因公护照(包括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旧版因公普通护照)来美,后因停留目的发生变化而需改持因私护照者。 |
旅行证:儿童颁发 | 在美出生新生儿童申请旅行证。 |
旅行证:遗失护照者 | 临时来美护照遗失、被盗而需回国的中国公民或其他无有效护照而继续出境的中国公民。 |
旅行证:港澳台同胞前往内地 | 前往大陆的港、澳、台同胞。 |
香港特区证件 | 香港特区护照、永久居民身份证、入境身份陈述书。 |
澳门特区证件 | 澳门特区护照、旅行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