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居住的中国离退休、退职人员,为领取国内养老金,不需要再到总领馆办理纸质的《在境外居住人员办理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即“健在证明”),可通过“中国领事”APP提交申请,由国内各地人社部门直接进行审核。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申请条件
在国内办妥退休手续、取得养老金发放账户。
二、办理流程
(一)下载“中国领事”APP(点击这里下载),注册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
(二)选择“养老金资格”,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
(三)国内各地人社部门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审核结果。
三、办理费用
免费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提交后,申请人无需再向总领馆申请纸质版《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对于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向国内人社部门咨询。
(二)“中国领事”APP的养老金认证功能仅支持已在国内领取养老金人员使用,自境外首次向人社部门申领的,“中国领事”APP无法办理。
(三)申请人填写的“待遇领取地”“证件号码”“险种”如果出现错误,相关信息无法推送至正确的地方人社部门进行审核,也无法进行信息核验。请确保正确填写信息。
(四)社保业务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社会保障号码为基本标识,无法与护照号码形成关联,如申请人在“中国领事”APP中仅提供了护照号码,则无法完成资格核验。
(五)如确无法通过中国领事“中国领事”APP办理,也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登录待遇领取地的地方人社部门专用入口提交申请。具体情况可以拨打“当地区号+12333”向待遇领取地人社部门电话咨询。
如申请人因无法通过人脸识别等原因,不能通过“中国领事”APP或地方人社部门线上小程序办理,可到总领馆办证大厅或通过邮寄办理纸质版《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即“健在证明”)。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一、到总领馆现场办理审核表
(一)申请条件
1.居住在本馆领区(包括:南加利福尼亚州、亚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犹他州、科罗拉多州、夏威夷州、太平洋岛屿,点击这里查看)。
2.在国内办妥退休手续、取得养老金发放账户。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护照原件和个人资料页复印件1份、美国居留证件(如绿卡、工卡)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1份(可现场填写,点击这里下载)。填写审核表请注意以下事项:
(1)推荐使用线上填写,手写请用钢笔或碳水笔,用中文正楷填写《审核表》上下两部分(编号、经办人签名、审核人签署、下联的日期由使领馆工作人员填写,请留空),字迹清楚,不能有涂改。上联将由驻外使领馆留存,下联由申请人提交国内有关部门。
(2)审核表中的姓名应与提供的护照上的姓名一致。对于中国公民,审核表中应填写中文姓名。对于原为中国国籍现已加入美国籍的情况,审核表中只能填写与美国护照上一致的英文姓名,如需将原中文姓名与英文姓名一并填写在审核表中,需要提供原中国证件(如中国护照、中国身份证)复印件、美国入籍纸和改名纸复印件等支持性材料。
3.申请人因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亲自到馆申办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须提交本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请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0天内办理的委托公证书原件。
连续3年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第4年原则上应由申请人自行到馆办理一次。
(三)办理费用
免费办理。
二、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审核表
(一)申请条件
1.居住在本馆领区(包括:南加利福尼亚州、亚利桑那州、新墨西哥州、犹他州、科罗拉多州、夏威夷州、太平洋岛屿,点击这里查看)。
2.在国内办妥退休手续、取得养老金发放账户。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护照个人资料页复印件1份、美国居留证件(如绿卡、工卡)复印件1份。
2.写明申请人姓名、地址并贴足邮票的回邮信封,总领馆将使用该信封将做好的《审核表》寄回。
3.经美国公证员公证并经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在境外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点击这里下载)1份。填写审核表及办理公证请注意以下事项:
(1)推荐使用线上填写,手写请用钢笔或碳水笔,用中文正楷填写《审核表》上下两部分(编号、经办人签名、审核人签署、下联的日期由使领馆工作人员填写,请留空),字迹清楚,不能有涂改。上联将由驻外使领馆留存,下联由申请人提交国内有关部门。
(2)审核表中的姓名应与提供的护照上的姓名一致。对于中国公民,审核表中应填写中文姓名。对于原为中国国籍现已加入美国籍的情况,审核表中只能填写与美国护照上一致的英文姓名,如需将原中文姓名与英文姓名一并填写在审核表中,需要提供原中国证件(如中国护照、中国身份证)复印件、美国入籍纸和改名纸复印件等支持性材料。
(3)申请人应在当地公证员面前在《审核表》上签名,由公证员见证申请人签名属实,办理公证时间应在30天内。公证员的公证词和签名应写在《审核表》上半部分或另页白纸上,但不要写在《审核表》“加盖骑缝章”以下。
连续3年通过邮寄办理的,第4年原则上应由申请人自行到馆办理一次。
(三)办理费用
免费办理。
(四)邮寄须知
请将以上材料,按以下地址邮寄到总领馆:
收件人:Visa and Passport Office,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Los Angeles
地址:500 Shatto Place, Room 310,
Los Angeles,CA 90020
请在信封上醒目注明:“养老金审核表”,否则可能被拒收。
请务必使用具有跟踪查询功能的美国邮政(USPS)Priority Mail(请勿购买Signature Confirmation/签名确认)或Priority Mail Express(请勿勾选Signature Required/需要签名)。
请勿选择需要收件人签名确认的其他寄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Restricted Delivery、Certified Mail、Insured Mail、Registered Mail、Signature Confirmation、Adult Signature、Return Receipt、COD Hold For Pickup等。
注意:请在寄件时务必确认所选择的邮寄服务不要求收件人签名确认。部分Priority Mail Express邮件可能默认包含相关服务,请特别注意。
自2026年8月24日起,对于选择需要收件人签名确认服务的邮件,邮局将直接退回。
三、注意事项
通过到馆或邮寄方式办理审核表需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仅是当事人健在状况的证明,当事人是否具备领取国内养老金资格由国内养老金发放部门审核决定。
(二)到馆办理不需要预约,但需要当事人本人到场,请认真核对上述材料清单要求,如不符合将退件不予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