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公民前往香港
前往香港短期访问、旅游观光的美国公民,免办签证,可在港停留90天。
拟在港停留超过90天,或赴港受雇就业、定居、进行演出、举办展览、赴港就读、接受职业培训、接受工业、商业训练的美国公民,需提前申请中国香港签证。
(一)申请方式:可自行直接与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并提交申请,或通过使领馆转送申请。
香港入境事务处自2021年12月28日起实施电子入境许可和电子签证。如您有相关办理需求,可直接登录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办理。入境处办理链接为:https://www.immd.gov.hk/hks/e-visa.html。
(二)申请材料:根据访港目的,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和提供证明文件。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查看详细信息。
(三)办理时间:由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决定,时间不确定。通常需要1个月或更长。
(四)申请费用:需按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要求缴纳签证费用。通过使领馆转送的申请,无论是否批准,需申请人向使领馆支付电报联络费20美元/人。
(五)付款方式:需按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要求的方式缴纳签证费用。需向使领馆支付费用的,请点此处查看使领馆接受的付款方式。
二、第三国公民前往香港
前往香港短期访问、旅游观光的非美国籍的外国公民,是否需要申请签证,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查看详细信息。
拟赴港受雇就业、定居、进行演出、举办展览、赴港就读、接受职业培训、接受工业、商业训练的外国公民,需提前申请中国香港签证。
(一)申请方式:可自行直接与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并提交申请,或向使领馆递交申请(部分申请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审批)。
香港入境事务处自2021年12月28日起实施电子入境许可和电子签证。如您有相关办理需求,可直接登录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办理。入境处办理链接为:https://www.immd.gov.hk/hks/e-visa.html。
(二)申请材料:
1、护照:有效期应超过持有人预计在港逗留时间1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根据访港目的,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下载地址),提交1张护照照片。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查看详细信息。
3、申请人在美国的居留身份证明:如绿卡、工卡、工作签证、学生签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根据访港目的,提供证明文件。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查看详细信息。
(三)办理时间:
使领馆权限内审发的签证,一般为4个工作日。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签证申请,时间不确定,最快需要1个月或更长。
注:如申请人或代办人超过1年仍未前来领取已办妥的证件,总领馆将进行相应处置。申请人须承担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被销毁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申请费用:
1、自行联系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提交的申请,须按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要求缴纳签证费用。
2、向使领馆递交的申请,签证费用为30美元/人(普通件),加急件每件加收25美元/人,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见《签证办理时间收费标准》
3、需转送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申请,无论是否批准,需申请人向使领馆额外支付电报联络费20美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