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公民进入澳门,免办签证。
二、其他国家公民进入澳门,是否需要申请签证,请访问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站查看详细信息。
三、孟加拉国、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越南公民,除持外交护照人员可享免签待遇外,其他人员需提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签证。
(一)申请方式:
可选择向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或在入境澳门时办理入境许可(部分国家公民除外,请点此处查看详细信息)。
(二)申请材料:
1、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填写澳门签证申请表格(点击这里下载),提交1张护照照片。
3、申请人在美国的居留身份证明:如绿卡、工卡、工作签证、学生签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访澳目的,提供证明文件。请访问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网站查看详细信息。
(三)办理时间:
使领馆可自行审发的签证一般为4个工作日,加急为3个工作日。需转送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的签证申请,时间不确定,最快需要10个工作日或更长。
(四)申请费用:
1、入境澳门时办理入境许可,须按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要求缴纳签证费用。
2、向使领馆递交的申请,签证费用为30美元/人(普通件),如办理急件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见《签证办理时间收费标准》
需转送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的申请,无论是否批准,需申请人向使领馆额外支付电报联络费20美元/人。
(五)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联系方式
地址:澳门氹仔北安新镇土区出入境事务厅大楼外国人事务警司处
电话:00853-88970601,00853-88970602;
传真:00853-28726936;
电邮:smce@fsm.gov.mo;
网址:www.fsm.gov.mo。

